移民何以成贫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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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30日09:16 南方都市报 |
经济人之鲁宁专栏 据《中国青年报》报道,川西北多个在建和将建的大型水利水电工程正在制造成批的新贫困人口。50年来中国大型水电工程共有1600多万移民,其中竟有1000万人处于贫困之中。 批量生成的贫困人口虽成因复杂,但至少有三条谁也不敢否认的原因: 其一,这类大型水电项目并非公益项目,而是由政府投资并追求盈利的市场项目,但项目前期的移民补偿仍采用“计划年代”惯用的“一补百了”的操作模式,仍然“单方面”强调“国家需要”和“国家利益”至上。而且,一次性补偿标准实在太低,中间还得面临层层“环节盘剥”。 其二,移民群体虽庞大,却没有一个独立的“第三方”来为他(她)们诉求移民过程中和日后生活所必然涉及的长期利益,移民的切身利益完全由基层政权“代”为做主。由于移民往往被冠以“政治任务”,移民的进度快慢被作为基层政权“政治态度”好坏加以考核和“问责”,客观上导致基层政权为完成“政治任务”而漠视移民利益。另外,“铁打的官衙流水的官”,移民迁移后出现生计无着、就业无门等一系列困境总有个过程,到那时,尽管问题成堆,一切均与“本现官”无关。因此,“移民官”们大都只顾“当前”而不顾“日后”。 其三,国家长期没有着手建立专项“长期补偿机制”——经济学上又叫“专项或单列的长期转移支付”。道理很简单,移民为大型工程作出长期牺牲,而工程建成后业主长期获利,业主就该从利润中切出一块对作出牺牲的移民予以长期的“转移支付”。这样的专项“转移支付”在西方市场经济发达的国家很盛行,且多以立法形式作强制性保障。但在中国这种补偿机制还亟待“破题”,更别说就此立法。 其实,这种长期补偿机制不仅仅针对大型水电建设项目的移民,凡老少边穷地区开采的大型油气田、大型煤矿和其它营利性项目,均须建立相应的针对项目周边贫困人口的专项“转移支付”。惟有如此,才能使周边的贫困人口因项目开发而长期受益。 本期专栏作者 许纪霖:华东师范大学历史系教授秋风:九鼎公共事务研究所研究员刘洪波:《长江日报》评论员鲁宁:《东方早报》评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