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海上成品油非法经营将受严厉打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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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30日11:17 浙江在线 |
舟山市开始治理海上成品油非法经营行为,市经贸委、舟山海事局、市海洋与渔业局日前联合发出了《关于加强海上成品油经营安全管理的通知》。通知对海上经营成品油的单位(船舶)提出了规范经营要求,从今年11月1日起,对无证无照或超越经营许可范围非法从事海上成品油经营的单位或船舶,将给予严厉打击,并按照有关规定从严查处。 去年以来,舟山市海上加油船火灾、爆炸事故时有发生,特别是无证油船的存在,给广大渔民的财产和生命构成威胁。通知要求,在海上经营成品油的单位(船舶)必须取得全国统一的甲种《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凭该证向工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手续。任何单位不得向未取得该证及“船舶载运危险货物申报核准单”的经营油船提供或接收成品油。鉴于海上经营成品油的特殊性,非渔业生产经营油船申请《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时,应提供海事部门认可的船检机构出具的船检合格证明和海事部门签发的油船船员适认证书、油船船员特殊培训合格证明。渔业生产经营油船申请《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时,应提供渔业船舶检验部门核发的船舶证书和渔监部门签发的职务船员证书、油船船员防火防爆合格证明。通知还要求海上成品油经营单位的有关人员必须取得安全资格证书。海上经营成品油的单位(船舶)应抓紧向各县(区)经贸委(局)办理申报有关手续。各有关主管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督部门要严把审查审批关,防止弄虚作假的欺骗行为。来源:舟山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