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让业主明明白白的接受服务 规定:物业收费必须明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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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30日14:18 青岛新闻网 |
晚报讯 记者从物业主管部门获悉,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日前下发了《物业服务收费明码标价规定》,定于10月1日起正式实施。 按照新规定,物业服务收费明码标价的内容应包括物业管理企业名称、收费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标准、计费方式、计费起始时间、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价格管理形式、收费依据、价格举报电话12358等。物业管理企业须在服务区域的显著位置或收费地点,采取公示栏、公示牌、收费表、收费清单、收费手册、多媒体终端查询等方式实行明码标价。 此外,物业管理企业接受委托代收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有关费用的,也应明码标价。(芦智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