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一法官大肆敲诈原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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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30日14:40 海峡网-厦门晚报 |
吃喝嫖赌无所不为 本报综合消息陕西略阳县法院民二庭法官左成瑞在审理一合同纠纷案时,不但接受原告请吃、安排住宿,连嫖娼都让当事人买单。日前,略阳县法院对此事已经展开调查。 吃喝完了要找“小姐” 当事人李树军在今年3月份状告略阳县白石沟乡福利厂未按合同付货款一案,略阳县法院民二庭4月2日开庭审理。案件是一起普通合同纠纷案,原告要求被告履行合同义务,付清货款34000元,承担违约金33000元。3月20日晚,原告李树军第一次请审理此案的审判员左成瑞吃饭,地点在略阳县城一饭店。李树军说,从此后,左成瑞开始拍板说案子没有问题,暗示李树军请吃饭。为使货款及时到手,无奈的李树军陷入了请客“陷阱”。从3月20日起到4月10日,李树军都记不住自己请了多少次了,每次酒足饭饱后还得买两包烟。4月1日,案件开庭审理的前一天,李树军和代理人请左在略阳县一个叫“金水车”的饭店吃喝,花费了600多元饭钱,吃饱喝足后,左要求李树军安排到略阳县最大的宾馆住,并在当晚要求找“小姐”。房费140元,“小姐”费用200元,全部由李树军买单。 4月2日庭审后,案件没有当庭宣判,左成瑞要求到汉中玩。李树军想着案件审理已到关键时刻,于是答应了。先到汉中市一水晶宫(演艺场)看演出,晚上入住汉中市一酒店,当晚左成瑞再次要“小姐”,继续要李树军结账。 执行期间再次吃喝玩乐 李树军说,他在4月6日接到左成瑞通知到法院进行调解。调解结果是白石沟福利厂付清货款34000元,承担违约金10000元,收到调解书即执行25000元,其余19000元限4月30日履行完毕。4月7日签字,李树军拒绝签字。4月9日,左对李树军进行说服,随后再次要求到汉中玩。5月14日,耗不起的李树军终于签字,签字完后又请左吃喝。 6月2日,案件转到执行庭。6月25日,为尽快拿到执行款,李树军被迫又请左到勉县一酒店吃喝玩乐。在该酒店410房间住了两晚后,6月27日上午,左成瑞要求到勉县黄沙镇钓鱼。下午2时许,左觉得钓鱼没有意思,要求找“小姐”玩,李树军在当地美容店为左找了个“小姐”。 如此折腾,李树军觉得自己快撑不住了,便使了个心眼,将左成瑞要找“小姐”的过程录了音。 嫖宿被抓要当事人赎出 7月初,左成瑞表示自己能压缩执行的时间,暗示李树军请其玩乐。7月3日晚,左成瑞到勉县县城,入住一招待所204房间,让李树军帮其找“小姐”。李树军说,每次左嫖宿他都得买单。7月4日凌晨1时许,左在招待所嫖宿被勉县公安局勉阳分局抓获。7月4日早上7时许,左打电话让李树军来赎他。李树军无奈借了2000元的高利贷。左成瑞随后打电话称送罚款时要统一口径,“是给略阳县一无业人员王小军送,不要透露其身份。”李树军叫人送去1500元,左在借条上坚持写上“王小军”的名字。 法院纪检组介入调查 李树军请左成瑞吃喝玩乐花了不下万元,他实在无力再满足左成瑞的欲望。7月14日,李树军将此事反映到民二庭庭长梁华远处,要求左成瑞还他1500元。7月下旬,李树军将情况反映到略阳县法院纪检组。左成瑞要李树军撤销举报,愿意“私了”,李树军不答应。昨日,略阳县法院纪检组一负责人表示,他们已着手调查此事,目前让当事人收集相关证据,该案件将另行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