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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单商场输出品牌引纠纷(图)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31日02:22 新京报
  秦皇岛西单商场未兑现投资承诺,500多小业主9000多万投资回收难
  7月25日,几十名业主正聚集在西单商场前,他们因无法收回在秦皇岛北京西单商场的投资,

  而陷入三方纠纷。

  前言

  7月25日上午,近50名男女聚集在西单商场的正门口1个多小时,情绪激动。他们称,“9000多万投资到秦皇岛北京西单商场,但该商场既不兑现投资承诺,又不退回投资款。”

  矛盾缘起2002年4月间的一则广告。

  当时,北京、秦皇岛的各大媒体刊登了一则“秦皇岛北京西单商场”的招商广告,广告称:只要投资一笔资金给秦皇岛北京西单商场,每年可按投资额的10%回报给投资人。10年后还以125%回购他们的商铺产权。

  业主们称,当年,约有500多业主(官方统计称有200多户),共投资9000多万元资金,开始运转秦皇岛西单商场。

  但两年后,投资人没有得到曾许诺的回报。

  9000多万元投资款又流向何处?

  秦皇岛北京西单商场、业主、西单商场三方关系究竟如何?小业主们能拿回自己的钱吗?

  疑问1

  秦西商场为何吸引200多小业主?

  7月28日,北京籍业主石瑛女士说,“我看到广告上的经营管理单位是北京西单友谊集团,才毫不犹豫投资了28万元钱。”石瑛说,“这些都是我家的全部血汗钱,还有一些是借来的。如果拿不回来,全家如何生活?”

  采访中,远远超过石瑛投资的业主还有很多,自称投资了100-200多万的业主就有数名。

  一名叫刘泽玲的男子说,“我投资了200万元。”他说,这些钱都是从朋友处筹集而来,还有部分是老人的养老金。

  “我们当初是看重北京西单商场的金字招牌才投资的,现在不仅得不到好处,甚至连本金都不能拿回,试想200多万对于我们一个普通家庭是如何重要?”刘泽玲和数名业主表示,签署合同前,他们咨询过北京西单商场相关负责人,得到过明确答复,秦皇岛与北京是在经营合作。

  而且签署合同、交钱地点都是在北京西单商场。

  “此时我们才会放心交钱给秦皇岛西单商场。”石瑛称,按照合同,他们在2003年得到了秦皇岛北京西单商场给他们的10%回报,但是从今年开始,对方没有兑现,多次索要无果。业主谷效东证实了石瑛的说法,谷效东说,他投资了19万元。

  秦皇岛北京西单商场投资业主委员会组织者王震称,与他一样遭遇的共有547人,北京有220多人,秦皇岛300多人。投资总额达到9000多万元。

  但7月28日,北京市国资委的一名官员称,据他了解,两地共有200多人,没有500人。投资具体总额这位官员表示不便透露。“几千万元估计是有的。”

  而西单商场和秦皇岛方面均表示有500多名业主。

  疑问2

  西友集团与秦皇岛圣地置业关系如何?

  那么,北京西单商场和秦皇岛北京西单商场,究竟是什么关系?

  记者在西单商场提供的一份有关《通报》中,看到了这样的一段描述:“秦皇岛北京西单商场有限公司由圣地置业公司负责投资组建,并由其提供500万流动资金,承担经营结果;西友集团只负责该商场的日常经营管理。”

  7月25日,北京西友集团党委办公室一张姓负责人表示,所有业主是与秦皇岛北京西单商场签订了委托经营的合同,与北京西单友谊集团没有任何合同。“我们与业主没有任何关系,也没有对业主任何承诺。”

  石瑛等业主证实,他们确实没有直接与北京西友集团的工作人员签过合约。

  张主任说,“我们属于品牌输出,我们同意了对方使用‘秦皇岛北京西单商场’的名称。”

  而在今年6月,由秦皇岛圣地置业公司提供给北京市委、市政府的一份《紧急情况报告》中称,该项目是秦皇岛、北京两公司联合运作。

  该《紧急情况报告》称,秦皇岛北京西单商场开业仅五个月,即亏空800万元。为了保护业主的利益,经两家公司协商,自2003年4月8日,双方达成了将原输出管理经营模式改为房屋租赁关系的协议,以西友集团独立经营并交租金的形式向业主支付经营回报,租期五年。

  西友集团的《通报》证实了这一说法。

  《通报》表示,“西友集团每年向圣地置业支付500万元租金,圣地每年只需要自筹300多万元,即可支付业主每年的回报。”

  如果按这样计算,每年至少要支付众业主800万元,如果按10%的回报率计算,众业主的投资额则超过了8000万元。

  这和业主向记者描述的“9000万元”的数据,较为吻合。

  疑问3

  业主们为何今年拿不到投资回报款?

  “我们正在与秦皇岛方面打官司,准备解除房屋租赁合同。”近日,西友集团的张主任说。

  对于西友集团的退租,秦皇岛圣地置业公司表示了拒绝,“没有500万元租金,如何给业主回报。西友集团这种先发制人的做法是不负责的。”

  4月12日,西友集团向秦皇岛法院起诉,请求解除租赁合同。

  对此,西友集团表示,“之所以起诉秦皇岛方面,是对方严重违约。”西友集团表示,需要500多业主签署函件,西单商场才能整体经营秦皇岛西单商场。同时,秦皇岛北京西单商场有限公司更名为秦皇岛华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而实际情况是,这几百名业主许多已经买下了商场里许多店铺的产权。

  矛盾再次产生。目前,西友集团请求解除租赁合同的官司,已经开庭审理,正在等待宣判。

  西友集团称,今年,他们没有给圣地置业的500万元租金。

  秦皇岛方面称,西友集团应继续履行租赁合同,如果要单方面解除,必须与圣地公司及业主达成一致赔偿意见。

  张主任说,“那是不可能答应的。”

  疑问4

  秦皇岛北京西单商场能否更名?

  一个事实是,20名秦皇岛业主开始寻求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2003年12月9日,秦皇岛海港区法院受理了他们起诉圣地公司买房合同纠纷案。引起的原因是,圣地公司要求他们签订《(房屋产权委托使用合同书)补充协议》。

  该协议写明,秦皇岛北京西单商场有限公司更名为秦皇岛华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继续履行与业主们签订合同的一切权利和义务。

  但这一补充协议遭到业主们的拒绝。圣地答应在同年3月29日之前为业主们办理产权证,直到2003年9月也没有办理下来。

  2003年12月25日,一审判决解除商品买卖合同,并由圣地返还20名业主的购房款及利息。圣地不服判决上诉,2004年7月1日,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北京的业主是否将像秦皇岛业主一样,走法律程序呢?

  几位北京业主纷纷表示,“秦皇岛的业主官司虽然是赢了,但执行起来困难重重,至今赢者没有得到投资款。而且打官司耗费时间太长。”

  本版采写:本报记者梁璐

  本版摄影:本报记者吴江

  部门说法

  10%投资回报明显偏高

  北京市国资委有关官员称,投资款与西友集团无关

  7月28日,北京市国资委的一官员称,两年前,秦皇岛与北京两家公司有合作关系。但两地业主投资一事,是秦皇岛单方面的行为,秦皇岛以西单商场名义投放招商广告,没有经过西友集团同意。

  这位官员称,秦皇岛提出的10%的丰厚投资回报,明显偏高,不切合实际。后来商场运转过程中资金困难,北京与秦皇岛方面合作出现裂痕,导致北京方面欲中止合同。从法律上看,业主投资款项与西友集团无关,业主应该找秦皇岛的公司。

  这位官员表示,投资本身就有风险,因此业主应该想到并且承担相关责任。

  “这是一起平等的民事纠纷,法律主体是业主与秦皇岛方面,业主应该通过法律程序予以解决。目前,北京市国资委没有与秦皇岛方面发生直接接触。”

  当记者提出要直接采访秦皇岛方面时,西友集团和北京市国资委的工作人员称,他们无法与对方联系。

  专家说法

  商业信用如何维系?

  经济学家夏业良表示,应由三方协商解决问题

  夏业良教授称:此案例中的债务人———“秦皇岛北京西单商场”以投资的名义在北京和秦皇岛集资9000万元,用的又是知名大企业集团联营单位的名义,承诺按投资额的10%回报给投资人,这显然具有一定的诱惑力。况且业主们在签署合同前也咨询过北京西单商场的相关负责人,得到过明确答复,确认秦皇岛与北京是在经营合作。而且签署合同、交钱地点都是在北京西单商场。

  但是业主们可能忽略了非常重要的一点,即他们真正信赖的企业并没有在出借其名义(输出品牌)和签署合同与交钱地点的同时,承担必要的担保或连带经济责任。

  但是,他们是否在此“品牌输出”的过程中获得了可观的经济利益?如果他们的确能够获得某种收益,那么就不能说他们与此事件毫无关联。更不能用“投资本身就有风险”之类的话来加以搪塞。

  所谓“秦皇岛以西单商场名义投放招商广告,没有经过西友集团同意”的说法,显然与业主陈述的事实有明显出入。知名品牌企业也应当珍惜自己的商业声誉和信用。

  这起商业纠纷应当由涉及其中的企业与当事人(业主)及第三方(品牌输出方)共同协商解决。

  夏业良:北大经济学院教授、经济学家、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公共政策研究所副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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