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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经济视点)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31日05:12 人民网-人民日报

  本报记者 彭嘉陵

  事故多发势头初步得到遏制

  国务院新闻办日前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有这样一组数字让人感觉当前我国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一是事故总量和死亡总人数仍居高不下,每天各类事故死亡人数达350人;二是重特大事故还没得到有效遏制,特大事故平均3天一起;三是职业危害相当严重。应该如何看待当前的安全生产形势呢?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王显政为记者分析了这样几组数字:

  今年上半年各类事故起数减少6万余起,下降12.8%,死亡人数减少102人,下降0.2%。此外,还有两组数据令人欣慰。一是一次死亡30人以上的特别重大事故发生5起,同比减少2起,少死亡146人。二是煤矿死亡事故同比减少181起,少死亡373人,分别下降9.4%和12.4%。这是在上半年煤炭产量增长1.2亿吨、增幅17%的情况下取得的,说明煤矿安全生产状况继续稳定好转。

  此外,工矿商贸(包括金属与非金属矿、建筑业、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总体情况趋好,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下降17.2%和7.7%,铁路运输、渔业船舶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均有较大幅度下降。

  王显政强调,从上半年的情况看,事故多发势头已初步得到遏制,大多数省区和行业安全状况好于去年同期,全国安全状况趋向稳定好转。他进一步分析说,去年上半年有非典,一些经济活动停止,今年上半年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安全生产能取得这样的成绩,是值得肯定的。

  一些行业和领域事故上升

  但是,正像国务院新闻发布会上公布的那组数字所显示,我国安全生产形势还没有根本好转。具体表现在:中西部地区基础设施普遍落后,安全生产条件较差,重特大事故多发,亿元国内生产总值事故死亡率居高不下,西藏、宁夏、贵州、甘肃、云南、广西,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而东部地区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事故总量也呈上升趋势。事故伤亡总数前四名的广东、山东、浙江、江苏4省,都是经济大省。4省国内生产总值占全国的1/2,事故死亡人数占全国的1/3。

  一些行业和领域事故上升。上半年,道路交通事故死亡49318人,同比增加845人,上升1.7%;其中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事故37起,死亡539人,同比增加9起,多死亡119人,分别上升32%和28%。消防火灾事故死亡1732人,同比增加259人,上升17.6%。此外,重特大建筑施工事故、矿山透水事故、危险化学品事故,以及城市燃气泄漏事故也有所上升。

  职业危害严重的问题也越来越引起人们的关注。目前我国约有50多万个企业存在着程度不同的职业危害,每年约70万人患各种职业病。尘肺病患者每年大约增加1.2万例,2003年底累计达589700例。近年来,国外一些严重危害从业者身体健康和污染环境的产业向我国转移,出现了一些过去罕见的化学和放射性伤害病例。还有,一些小矿山、小金工、小电子、小型制鞋厂和箱包工厂等,由于缺乏必要的安全生产条件,频频发生机器伤人事故。据不完全统计,全国每年被切断、压碎手臂、手和指头的,就多达4万人。因此,职业安全卫生健康方面形势也十分严峻。

  继续加强和改进,重点抓好“四落实”

  据介绍,从法制、体制、机制、政策和投入等各个环节入手,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是上半年安全状况趋向稳定好转的重要原因。王显政认为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开始建立起控制指标体系,初步解决了长期以来存在的“落实不下去、严不起来”的问题;从建立和实施安全许可制度入手,强化安全生产源头管理;从“双基”工作和安全质量标准化入手,着手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从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现实需要出发,探索非公有制企业安全监管的新路子。

  几个创新,使上半年全国各地安全生产工作力度更大,针对性更强,办法措施更实在。广东省突出非公有制企业安全监管这个重点,总体推动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上半年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同比分别下降10.7%、6.7%和9%,多年来第一次实现经济增长、事故下降。山东省结合建设“平安山东”,全面推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上半年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下降13%。

  为此,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提出,下半年要重点抓好“四落实”:

  落实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体系,确保年度控制指标的实现。力争实现全年事故总量降低2.5%的总体控制目标;国有煤矿百万吨死亡率降到1以下。

  落实企业责任主体。突出抓好安全质量标准化。继续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安全监管,并建立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机制。

  落实安全许可制度,管住存量,控制增量,从源头上消除和减少事故。

  落实隐患整改措施,坚决遏止特大事故。对发现的重大隐患和问题都要建档登记,督促有关地方政府和单位建立隐患整改责任制,使整改内容、标准、措施、时间进度和责任人“五落实”。监管部门和监察机构要加强跟踪监督。加快制定《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规定》,着手开展重大危险源普查登记,加强监测监控,建立预警机制和应急救援预案。

  《人民日报》 (2004年07月31日 第五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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