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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启动地质灾害气象预警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31日09:47 南方都市报

  广东启动地质灾害气象预警

  由省国土厅与省气象局联名在每年汛期发布,填补了我省该领域空白

  本报讯(记者黄运敬 通讯员杨绮薇)广东即日起正式启动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业务,在每年的汛期即4月1日至9月30日,由省国土厅与省气象局联名,每日下午4时15分发布一次预警。此项业务的启动,填补了广东省在该领域的空白,可为汛期的防灾减灾提供决策依据和防御措施,有效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

  地质灾害的发生主要是以持续性降水和短时强降水为根源和触发机制。据不完全统计,1996—2002年广东省共发生地质灾害248次,死亡615人,受伤721人,直接经济损失25亿多元。2003年5月16—17日,梅州、河源、韶关三地先后普降暴雨到大暴雨,造成山洪暴发和山体滑坡,致使28人死亡,2人失踪。可见,地质灾害已经成为广东省自然灾害中破坏性最大的灾种之一。

  此次由广东省气象台与广东省地质环境监测站联合开展的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业务,以24小时预警为主,当预警24小时内广东地区出现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等级≥3级时,预警结果将在电视、电台等各种媒体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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