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假称“租房”“打的”伺机抢劫强奸 劫匪一审被判12年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31日15:43 贵州都市报

  金黔在线讯假装租房子或“打的”,却对房客或的士司机实施抢劫,竟在一个多星期连续4次抢劫,一名妇女险遭厄运。7月30日,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宣判,以抢劫罪、强奸罪,数罪并罚,判处这个男子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并处罚金5000元。

  法院审理查明,王彦良今年36岁,去年9月3日因涉嫌抢劫被贵阳警方逮捕。

  2003年7月25日凌晨,王彦良邀约吴永军抢劫,以乘车为名将出租车司机徐某骗至贵阳市敦临巷,二人持刀对徐实施抢劫,抢走现金340元及手机一部。同月29日下午,王又以租房为名,骗取钟某的信任,当钟将其领到贵阳市花果园某宿舍楼自己的出租房时,王遂对钟进行捆绑后持刀抢劫,抢走现金100多元及手机一部。随后,王还对钟实施强奸,但未遂。同月31日中午1时许、8月1日下午5时许,王彦良同样以租房屋为名,分别对卢某、韦某实施抢劫,其中,王曾用铁锤击打韦某头部,致其轻伤。

  法院认为,王彦良、吴永军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抢劫他人财物,其行为均已构成抢劫罪,王在抢劫过程中,以暴力手段强奸妇女,其行为构成强奸罪(未遂)。王归案后,主动交待公安机关尚未掌握的强奸罪行,并检举、提供了同案吴永军的线索,有自首和立功表现,依法可从轻处罚。法院遂以抢劫罪、强奸罪,数罪并罚,判处王彦良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并处罚金5000元。

  作者:赵车 苏霖 来源:贵州都市报


推荐】【 小字】【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热 点 专 题
亚洲杯精彩视频集锦
中国互联网统计报告
饶颖状告赵忠祥案开庭
影片《十面埋伏》热映
范堡罗航展 北京楼市
手机游戏终极大全
健康玩家健康游戏征文
环青海湖自行车赛
《谁是刀郎》连载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