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老陈醋”通过原产地域保护审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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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01日04:27 山西日报 |
本报北京讯 (记者王璐)7月28日,由国家质检总局原产地域产品保护办公室召集,在京召开了“山西老陈醋”申报原产地域产品保护专家审查会。来自北京大学、中国科学院、法国卡慕公司等单位的专家认为,“山西老陈醋”产品符合《原产地域产品保护规定》的要求,经表决,一致通过对“山西老陈醋”原产地域产品保护的专家审查,建议国家质检总局批准。与会专家根据《原产地域产品保护规定》和《原产地域产品通用要求》,对产品原材料、生产加工工艺、质量技术要求、保护范围等方面进行认真审查,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并建议申报机构推进“山西老陈醋”原产地域保护的地方性立法进程,加强对“山西老陈醋”名称权的保护,强化对原产地域产品保护专用标志的监督管理。 据悉,“山西老陈醋”原产地域产品保护经批准后,国家质检总局将于近期发布实施保护公告。 (山西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