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特困企业职工看病有救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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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01日09:21 湖南在线-湖南日报 |
本报7月31日讯(通讯员 谢兴无记者周卫国)7月29日,从长沙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传来消息,该市将建立医疗救助基金,对市属特困企业职工,由市财政按照每人每年180元的标准拨付。同时建立超标准救助准备金,由市财政按医疗救助基金总额的20%另行拨付。 据了解,凡领取了《长沙市特困企业职工医疗救助证》的特困职工,符合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按40%的标准给予救助。在一个医疗保险结算年度内,每人累计救助额不超过2000元。而对于住院医疗费用在1万元以上的,由企业或街道劳动保障机构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报告,在超标准救助准备金中适当救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