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8市1县荣获“全国双拥模范”称号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01日09:39 安徽在线-安徽日报 | |||||||||
本报讯(记者吴兴安曹显钰)7月30日,记者从省民政厅获悉,在三年一届的“全国双拥模范城(县)”命名表彰中,今年我省共有8市1县荣获“全国双拥模范城(县)”荣誉称号。其中,合肥市今年成为“全国双拥模范城”“五连冠”获得者。 今年荣获“全国双拥模范城(县)”荣誉称号的8市1县分别是合肥市、滁州市、铜陵市、池州市、蚌埠市、黄山市、宿州市、淮南市和当涂县。
与此同时,在全国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命名表彰的134个“爱国拥军模范单位”中,我省泾县民政局、滁州市教育局和省军粮供应办公室3家单位荣登榜上;在全国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命名表彰的69名“爱国拥军模范”中,我省池州市委书记何闽旭成为全国地市级惟一荣获此项荣誉的市委书记,省民政厅厅长李宏塔成为全国惟一荣获此项荣誉的厅长。 获得荣誉称号的8市1县和3家单位,多年来始终坚持把双拥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把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城(县)”和“爱国拥军模范单位”纳入市县和单位发展规划和工作目标,形成了军地互动、社会支持的良好格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