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拉人头”传销:不见产品 忌问领导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01日09:53 广州日报大洋网

  据新华社电 最近,连续有群众举报称:辽宁省瓦房店市大约有数千人被骗参与传销。记者赶赴辽宁省瓦房店市等地进行了深入调查,发现没有商品销售和经营活动的“拉人头”传销已成一种新的社会毒瘤。

  至少有90%的人是被骗来的

  一位广东人今年6月初被骗到辽宁省瓦房店市。他说,每天早晨8点钟起床,9点半到下午2点上课。上课时,手机、证件全被收起来,外面还有四五人保护、放哨。公司说是经销“海之慧”化妆品,最低要交2900元,不交钱不放你走。公司也不给开收据,我们看不到产品,也不知道公司总部在哪里。至少有90%的人是被骗来的。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目前的传销方式已由传销商品转变为“拉人头”,传销组织极其严密。在大连市工商部门上半年清理的窝点中,“拉人头”传销占查处案件总数的98%以上。工商部门介绍说,传销组织内部对传销人员的要求是“三不谈”:不谈产品、不谈制度、不谈领导人,“上线”以后(即“加入”以后)知道的事情都不说。据介绍,“拉人头”是一种没有商品销售和经营活动的欺诈行为或滥集资行为,它以集中授课为表现形式,以营建传销网络为手段,以收取入门费、加盟费为目的,已脱离传销性质,是国外老鼠会、金字塔式诈骗的翻版。

  传销人员暴力抗法逐渐增多

  传销头目多是利用刚步入社会的青年人思想单纯、发财心切和进城欲望强等特点,以介绍工作为诱饵,相互欺诈、牟取暴利、非法集资,已经超出行政执法范围,是一种犯罪行为。参与者往往10至20人居住在几十平方米的房屋,有的甚至男女混居。每天两顿饭,菜基本是白菜、土豆。为了使参与者死心塌地,组织者会对传销人员实行精神、暴力控制。

  今年以来,传销人员暴力抗法的事件逐渐增多,仅大连地区已发生了5起。有的传销人员随身携带管制刀具等凶器。

  记者观察

  传销钻了法律空子

  传销组织其实就是钻了法律的空子。在传销人员的讲课材料中,谈到“这个行业犯不犯法”时是这样说的:这个行业既不犯法也不合法。因为国家还没有给行业立法,并没有明文规定做传销或网络营销会判有期徒刑多少年,所以说行业不犯法;我们也不合法,国家也没有明文规定说做传销或网络营销要按照怎样的方式方法运行下去,所以说它不合法。我们只是走在法律的边缘。

  由于现行法律法规没有适用“拉人头”传销行为的法律依据,因此难以对其准确定性。据介绍,最高人民法院2001年就有明确的司法解释:对传销、变相传销,个人获利1万元以上或非法经营额5万元以上,按照非法经营罪处罚。但是,传销人员往往一个人开很多账户,很不好查;多数情况下钱一汇到马上就取走了。同时,对参与传销人员无法定性和处理,只能进行清理、驱散,顶多以妨碍公务予以拘留。(来源:广州日报)


推荐】【 小字】【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热 点 专 题
亚洲杯精彩视频集锦
中国互联网统计报告
饶颖状告赵忠祥案开庭
影片《十面埋伏》热映
范堡罗航展 北京楼市
手机游戏终极大全
健康玩家健康游戏征文
环青海湖自行车赛
《谁是刀郎》连载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