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即将修改《国家赔偿法》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01日09:53 四川新闻网 | ||||
中国西部网消息 全国部分高级人民法院《国家赔偿法》修改问题研讨会7月27至29日在天津召开。受最高法院委托,天津高院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修改建议》。研讨会就这一建议进行讨论。 权威人士分析认为,10年来,国家赔偿法对于依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国家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协调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起到巨大推动作用。但是,国家赔偿法是在中国的国家赔偿经验尚不成熟、许多条件尚不完备的情况下出台的,随着这部法律的实施,赔偿程序问题、赔偿范围问题、赔偿标准问题以及国家赔偿费用支付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都逐步暴露出来。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奚晓明指出,全国人大常委会已将《国家赔偿法》的修改列入本届人大常委会的修改计划,人民法院要总结该法实施过程中遇到的情况和问题,配合立法机关修改好这部法律。在研讨、修改与完善时,要客观、理智地分析它所存在的问题;要以全新的理念和视野去思考问题,把科学的发展观、以人为本的思想作为修改与完善这部法律的总的指导思想,树立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司法理念,把修改和完善《国家赔偿法》作为进一步落实宪法关于“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规定的过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