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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企业自投产之日起 3个月内建立工会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01日12:26 贵州都市报

  办法(草案)》提出,新建企业、事业单位自投产、开业之日起3个月内建立工会。

  对于未按规定建立工会的企业、事业单位缴纳工会筹备金数额和无正当理由拖延、拒不缴拨或者不足额缴拨工会筹备金企业、事业、机关规定了具体的处理办法。

  据悉,《办法(草案)》还对工会脱产专职人员数额的配备、职工代表进入董事会、监事会等事项也进行了具体规定。

  作者:王宁 李佳懿 来源:贵州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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