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登封:非法开矿致人重伤 民工获赔23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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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01日13:19 新华网 |
新华网郑州8月1日电(李丽静、戈梅荣)河南省登封市农民杨占春在井下采矿时,不幸被坍塌的废渣和石块砸成重伤。可是非法开矿的矿主李遂昌和景书贤两人却在赔偿问题上互相推诿。近日,登封市人民法院对这起工伤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依法判处两名矿主一次性向民工杨占春赔偿各种费用累计23万余元。 经法院审理查明:在未取得《采矿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情况下,家住登封市大冶镇东庄头村的李遂昌在其经营的责任田内,与邻村朋友景书贤共同开采铝石矿。2003年7月6日,农民杨占春到该矿打工。同年8月9日,他在该矿作业时,工作面坍塌,废渣和石块将其砸成重伤。 经诊断,杨占春腰椎体压缩性骨折伴双下肢完全性截瘫,右股骨骨折,腰椎横突多发骨折,右第1、3肋骨骨折,右肩胛骨骨折。经法医鉴定,构成二级伤残。 杨占春住院治疗期间,杨的家人与景书贤协商医疗费用事宜,景分3次共支付杨占春2.75万元,承诺钱用完再联系。李遂昌认为自己是会计,只是开具工人采矿收据副联,不是景书贤的合伙人,不承担医疗费。由于景书贤和李遂昌在杨占春的赔偿问题上相互推诿,无奈之下,杨占春将二人告上了法庭。 日前,法院依法判决李遂昌、景书贤赔偿杨占春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234473.64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