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工“双保险”应尽快推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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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01日14:59 红网 |
九月一日起,在北京务工的民工兄弟如果受伤或生病,将可能不再受无钱医治之困了——“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北京市外地农民工工伤保险暂行办法》和《外地农民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这意味着在京工作的外地农民工从9月1日起便可享受与市民一样的保险待遇”。而且,“外地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和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缴费。即使用人单位未给外地农民工办理两项保险,一旦出现工伤或发生疾病,外地农民工也可通过鉴定程序享受相应的保险待遇”(《新京报》。 如果能够真正得到落实,这实在是民工的“福音”。一来这解除了他们的后顾之忧,一旦发生工伤或生病尤其是大病,就“有治”了,这将在很大程度上维护家庭的稳定。所以,他们干起活来劲儿也会更足,效率会更高,可能钱也会赚得更多。当然,相关单位因此获利更多。二来可稳定民工队伍,既然后顾之忧没了,不仅平时大家会尽心尽力干活,民工的稳定性也会加强,相关单位也不必在年初或农忙之时为找不到民工发愁了,至少要愁得轻些了,这也将为相关单位减少不少麻烦。三来大大减少了单位的损失。尽管单位缴了些费,但这样一来,一旦出现了相关问题,单位就不必再花大钱了。四来这样基本上杜绝了因为工伤等问题而导致的矛盾,减少了因为无钱治疗而造成的悲剧,也有利于社会稳定。五来这也拉近了城乡之间的距离,有利于城乡统筹发展。 如果我没记错的话,这一作法恐怕是全国“首家”——尽管这其实也是农民工应有的权利。也就是说,目前只有少数民工兄弟可能享受到这一待遇,这显然不合适。所以,希望这一作法能尽快推广,让全国所有的民工兄弟都不再为工伤和生病而担忧。我们应该明白,虽然直接受益人是民工兄弟,但最后受益的,是全社会。(稿源:红网)(作者:崔建民)(编辑:杨国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