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流浪乞讨特殊困难对象跨省返乡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01日23:10 法制晚报 |
本报讯据央视消息,民政部日前要求各地民政系统今年下半年重点解决流浪乞讨人员中特殊困难对象的跨省返乡问题。各省级民政部门应确定专门的救助管理站负责接回、接收本省区流出的特殊困难救助对象并将其护送返乡,时间一般不超过7天,中途不得转交、遗弃救助对象。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时间的,救助站应报省级民政部门批准。 流浪乞讨人员中的特殊困难对象主要包括残疾人、未成年人和危重病人、精神病人等。由于没有自主返乡能力,一些人长期滞留在流入地的救助管理站内,难以及时返乡安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