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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农用车提前感受“严冬”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02日05:33 人民网-人民日报

  据新华社电 记者邓卫华报道:我国最大的农用车生产省份山东正在提前感受“严冬”的到来。本以为有了“汽车”名分就可以赚上一笔的农用车生产厂家惊奇地发现,他们正经受近年来最严重的产销量下滑。

  记者日前从山东省机械办获悉,4月份以来,以时风、巨力、福田等为代表的农用车生产企业的产销量同比下降了近50%,四五月份销售旺季的产量不足生产能力的1/4。山东农用车产量约占全国的80%,其经营状况基本代表了全国相关行业的现状。

  “汽车”名分带来购车成本的上升是目前农用车遭遇困境的主要原因。据有关农用车生产企业反映,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后,北京、安徽、山东、湖南及东北三省等省农民购车所需牌证手续费、第三者责任险、车辆购置税三项费用合计比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前增加了1000元到3000元。

  “治超”也给农用车市场带来了较大影响。一是农用车产品本身存在外廓尺寸超标问题,但对这部分车目前国家还没有明确的处理意见,但基层交管部门已开始查处。二是农用车出厂后的发货运输受到限制;农用车以前一直采用纵向双排装货方式,超宽超长但不超重超高,若改为单排装货,运输成本将上升一倍以上。

  此外,柴油和钢材等原材料涨价造成每台农用车的直接成本增加近千元,造成企业和用户同时不堪“成本之重”。

  农用车生产厂家呼吁,农用车以其适应性强、价位低、灵活机动等特点,适应了农村劳动生产的需要;作为主要劳动工具使用的农用车,运输时也主要使用农村公路,而且农用车的内在结构、技术水平和用途不同于一般汽车,因此在管理上也不应采用和一般汽车相同的标准。建议国家有关部门尽快制定和农用车的身份相适应的收费标准,以便对道路交通安全法进行补充,尽量不增加农民的负担。

  点评:中国是农用车大国,一年300多万辆的产销量,足以撑起机动车市场的半壁江山。农用车适应了我国农村机动车市场的需要,是农民兄弟致富奔小康的“好帮手”,但不可否认的是,前些年农用车的飞速增长也钻了政策的空子———不仅少交车辆购置税、养路费、保险税费,而且超限超载,带来安全隐患。

  通过政策引导,逐步实现农用车向微型或轻型卡车的换代升级,符合汽车工业长远发展的需要。新《道路交通安全法》将农用车纳入法制化管理轨道,新《汽车产业发展政策》规定停止对农用车项目的审批,都是立足长远之举。但是,山东农用车市场的大幅下滑,值得有关部门注意。“三农”问题是经济工作的重中之重,农用车收费与一般汽车采取同等标准,有可能影响到农民兄弟致富。还望有关部门尽快从实际出发,制定一个既能体现原有政策意图,又尽可能减少振动的收费方案。在尽量不增加农民负担的同时,引导农用车企业加快技术改造,推出更安全、更符合法规要求的新产品。

  《人民日报》 (2004年08月02日 第十六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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