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院建立司法鉴定人名册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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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02日08:44 中国宁波网-宁波日报 |
宁波日报讯 (记者董小军通讯员陈海滨)市中级人民法院今天发布公告,决定于年内建立一套完备的司法鉴定人名册。 以前,当法院在审判过程中需要进行司法鉴定,而双方当事人由谁进行鉴定看法不一时,往往由审判人员出面请鉴定人,这不但牵扯了审判人员的精力,而且这种自己审理、自己委托鉴定人的方式容易引起当事人对鉴定公正性的怀疑,从而造成大量重复鉴定和因鉴定上访等现象的产生。根据市中级人民法院这个公告,今后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凡涉及会计、审计、评估、建筑工程质量、与专利等有关的知识产权、文物珠宝、书画作品等鉴定,将由法院专门的对外委托部门,随机选择进入该鉴定人名册的机构和个人作有关的司法鉴定。 据了解,全市各法院将成立由两级法院相关人员组成的入册考核评审委员会,按照统一的评审标准,从报名的机构和个人中筛选出140家(人)组成我市法院的司法鉴定人名册。 市中院有关负责人认为,通过专门的对外委托部门来实施对外委托后,法官将不再介入对鉴定机构的选择,在法官和中介机构之间设立了“隔离带”,保证了法官相对客观地审查鉴定结论,打消了当事人对鉴定的疑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