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建议病人等死 病人诉上法庭讨到活命权(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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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02日09:25 四川新闻网 | ||
中国西部网消息 医生建议病人脱水等死 1982年,当时才22岁的兰开斯特市男子莱斯利·伯克被诊断患上了小脑共济失调症,这种病使得伯克的脑部日益退化。同时,他还患上了一种多发性硬化症。20多年来,虽然接受了多种治疗,但伯克的病情仍然越来越严重。为他治病的医生说,这两种疾病将使他完全丧失吞咽功能,到那时,惟一可以维持他生命的办法,就是用一根通到他胃里的管子输送食物和水。但那样的话,他将活得很痛苦。 最近,他的主治医生建议伯克在病情严重时,停止延续生命的措施。医生告诉伯克,他的病情将越来越恶化,因此到时候取消维持生命的治疗是最好的办法,虽然取消治疗将导致他在2到3周内全身脱水死掉。医生告诉他,最好趁他现在还能与人交流时,事先就作出决定,以免到那时他全身瘫痪、意识清醒,却无法提出自己的遗愿。 法庭裁决:病人有权活下去 听到医生的建议后,伯克惊呆了,愤怒了。他向伦敦高等法院递上了诉状,要求法庭同意他在疾病晚期享有继续生存的权利,并且要求医生继续帮他进行治疗,避免让他最终意识清醒但却脱水而死。 7月30日,经过详细调查,该案法官认为伯克的要求是合情合理的,法庭遂批准了伯克的请求,要求医生在他病情严重时继续为他提供维持生命的治疗,因为病人有要求活下去的权利。 伯克在法庭宣布最终结果后,兴奋地对记者说:“我现在高兴得不知道怎么表达自己的心情。每一人都有自己选择生存或者放弃生存的权利。对于我这样一个对生活仍然存在渴望的人,取消我的维持生命治疗简直是太残忍了。这是一个文明的社会,医生没有权力让一个希望生存下去的人饿死或者渴死。 英国医疗系统因此改规矩 在宣判书中,法官认为,由英国综合医学委员会提出的处置重病患者的指导方针是非法的、有背常理的,它没有考虑到病人自己的想法,必须进行修改。而根据2002年出版的英国综合医学委员会指导方针,医生有责任决定病人是否可以取消或者继续使用帮助延长生命的治疗。这个指导方针第81章中表明,医生可以取消非垂死病人人工营养和水合作用的治疗,因为这些治疗对于病人来说是很奢侈的。 法官还称,每一个病人在到了疾病晚期时的情况是不一样的。医生可以停止维持生命的治疗,但是被医生判死刑的病人必须是那些已经完全失去意识,并且不可能继续生存的病人。此前,英国医生们千篇一律地认为疾病晚期的病人就应该停止治疗等死。 可以说,这项判决将对所有那些每天靠药物治疗,诸如人工输液来维持生命的人产生深远的影响。久仁来源:华商网-华商报【编辑:何俊】相关报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