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据写借款人别名债权人吃“哑巴亏”(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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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02日09:33 广州日报大洋网 | ||
“当———”,随着法槌敲击的清脆响声,在连平监狱临时设置的法庭上,身着法官袍的河源中级法院审判长宣布庭审开始。 “传服刑罪犯童某到庭!”服刑罪犯童某走上被告席。 紧接着,连平监狱工作人员当众宣读提请童某减刑的意见书,认为童某在服刑期间遵守监规,能积极参加“三课”(文化、技术、政治课)学习,积极参加生产劳动,确有悔改表现,提请法院予以减刑。童某当庭陈诉了自己在服刑期间的表现。然后,检察员与执行机关分别针对童某的陈诉进行了问话。 服刑罪犯童某回答完毕后,执行机关连平监狱工作人员当庭宣读童某服刑期间的表现,并表示有证人可作证。 证人肖某出庭作证。肖某站在证人席向法官讲述了童某服刑期间的改造表现,并列举了童某立功受奖的事实。证人退庭后,执行机关工作人员向法庭出示了童某服刑期间悔改、立功受奖的证明材料。 法官查验证明材料后,检察员、列席公开听证的5名全国劳模与省、市人大代表分别对童某的证明材料进行审阅。最后,童某在人大代表旁听提问及检察员的监督下表示愿意接受法院的减刑审理裁定。 在当天提请减刑、假释的50名罪犯中,经过此次公开庭审听证后,服刑罪犯将依法获准减刑、假释。记者了解到,这次服刑人员的减刑时间最多为2年,最少是5天。 “听证会来得太及时了,这个会公开透明,有人大代表和检察人员的现场监督,我一百个放心。今后我会在监狱好好改造,学会一门劳动技术,争取早日获得新生,回到社会做一个有用的人。”服刑人员范某在被裁定减刑的法律文书上签字时,高兴地对记者说下了这样的一番话。(来源:广州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