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困难的大学毕业生可领低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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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02日09:37 中国广播网 |
中广网贵阳8月2日消息(记者王贵山实习记者张倩)贵州省针对现大学毕业生的就业压力,出台一系列优惠扶持政策,为大学生就业大开“绿灯”。 根据有关规定,毕业半年以上未能就业且因患病等原因短期无法工作并确无生活来源的高校毕业生,由高校毕业生户籍迁入地民政部门参照当地城市低保标准,给予最长期限不超过一年的临时救助,一年后家庭生活仍有困难的,按有关规定申请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其他社会救济。 凡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其经营之日起,一年内免交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费(包括开业登记、变更登记、补换营业执照及营业执照副本)、个体工商户管理费、集贸市场管理费、经济合同鉴证费、经济合同示范文本工本费。有条件的地区还将由地方政府确定,在现有渠道中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创业小额贷款和担保。对于以非全日制、临时性和弹性工作等灵活形式就业以及到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按照有关规定,在工资支付、社会保险、劳动争议处理等方面维护其合法权益。来源:中国广播网责编:吕桂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