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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股抵债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02日09:42 广州日报大洋网

  中国证监会提供的统计显示,控股股东及其它关联方通过非经营性方式侵占上市公司资金的余额大约为577亿元。如今,为解决股市中这一历史遗留问题,证监会与国资委联手推出“以股抵债”试点,首家试点企业方案已出台。这一全新举措,能否化解577亿元的巨额欠款?

  27日证监会和国资委刚刚原则同意“以股抵债”试点,“电广传媒”28日就发布公告称,董事会已经审议并通过了“以股抵债”方案,由控股股东以所持公司股份抵偿其对公司的债务,公司按法律规定相应减少注册资本。相关负责人表示,“以股抵债”试点是积极探索解决资本市场前进中的问题的重要举措之一。

  历史欠款制约上市公司

  577亿元历史欠款,像一块巨石压得被“掏空”的上市公司喘不过气来。实际控制人侵占上市公司资金的行为,已经成为影响资本市场规范发展的顽疾。从近几年披露的信息来看,“三九医药”大股东及关联方侵占的资金总额曾占到上市公司净资产的96%;“ST猴王”等上市公司被大股东占用的资金也是触目惊心。

  定价成为关键核心

  “以股抵债”试点方案,为缺乏现金清偿能力的控股股东解决侵占上市公司资金问题,提供了现实选择的途径。但在这一方案实施过程中,有三处关键环节将会引起市场重点关注:1、每股定价环节。从利益双方来看,定价高了,大股东就可以以少量股本注销来完成偿债,但是中小股东不乐意;定价低了,市盈率将会有大幅度的下降,但是大股东不答应。市场人士认为,围绕每股净资产将是定价的遵循原则。2、召开股东大会环节。即使国资委批准了上市公司董事会提交的“以股抵债”方案,但如果股东大会不审议通过,方案也无法实施。3、如何切实防止走偏行为。切实避免大股东通过“以股抵债”的机会,继续通过采取“炒作”概念等各种方式侵占流通股股东权益,也必须要防止大股东利用虚假财务、虚假业绩和虚假资产乘机“高溢价”套现。

  步步推进“以股抵债”方案

  证监会和国资委负责人表示,“以股抵债”目的是通过试点工作总结经验,完善“以股抵债”规则,使之成为解决历史形成的侵占问题的有效措施之一。但整体解决侵占资金问题,是一项多管齐下、综合治理的系统工程。“以股抵债”方案也不会“一股脑儿”地推出,这就决定了“以股抵债”不可能一下就将577亿元欠款问题完全解决。

  市场人士分析,“以股抵债”对市场影响巨大、操作程序复杂、信息披露严格,估计前期会选择具有典型性的、且易操作的几家上市公司进行试点,目前试点企业范围应不会很大。另有市场人士提出疑问,“以股抵债”是否兼有解决“股权分置”的使命。有关方面人士明确表示,这一提法属于牵强联想,“以股抵债”能够切实解决控股股东侵占上市公司这一历史遗留问题,目前看来就已属于“重任在肩”,不可再赋予过高的期望。(据新华社记者张旭东)(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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