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机场建设费9月1日起纳入机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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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02日09:51 广州日报大洋网 |
本报深圳讯 (见习记者古宁 记者刘启达 通讯员郑伟)从2004年9月1日起,机场建设费将纳入机票。记者昨天从深圳宝安国际机场了解到,从昨日起,旅客购买9月1日(含9月1日)以后从中国境内机场起飞的国内、国际和港澳地区航班机票时,一并随机票缴纳机场建设费。 国家财政部、民航总局日前发出通知,决定将现行旅客在机场单独缴纳机场管理建设费的办法,改为旅客在购买机票时一并缴纳。记者昨天从宝安国际机场获悉,新的机场建设费征收方式从2004年9月1日起实施。从8月1日起,旅客购买9月1日(含9月1日)以后从中国境内机场起飞的国内、国际和港澳地区航班机票时,一并随机票缴纳机场建设费。机场建设费在票价外单列项目反映,其征收范围和标准仍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即国际航班每人90元,国内航班每人50元,国内支线航班每人10元)。 而根据民航总局这次最新的指示要求,原来中转旅客免收机场建设费的规定将被取消。新的办法将按照航段收取,因此不存在中转免收问题,即中转旅客须购买建设费,经停旅客不需购买。按照民航部门原规定,在隔离区中转航班的旅客、乘坐国内航班在24小时内中转的旅客以及两个航班起飞时刻间隔在8小时以内的情况,都免收机场建设费,但这些免收条款在新办法中都将取消。 今后,中转旅客与始发旅客一样,也要在机票中支付一份等额的机场建设费用。而12岁以下的儿童仍然免交机场建设费。旅客在办理退票时,航空公司及销售代理机构应随票款全额退付旅客已缴纳的机场建设费。(来源:广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