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传销六种伎俩 打击传销办提醒市民切勿上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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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02日10:06 大华网 |
本报讯(记者陈静莹)记者近日从市有关部门获悉,近期社会上从事传销和变相传销的现象有所抬头,还有一些不法分子以“直销”为名掩盖“传销”之实,使涉世不深的年轻人上当受骗。有关部门负责人明确指出,从法律意义上讲,我国没有直销业,也没有一家经过批准的直销企业。 市打击传销办公室指出,以下六种行为均属于传销和变相传销行为,是国家严厉打击的。一是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组织网络从事无店铺经营活动,参加者之间上线从下线的经营业绩中计提报酬的;二是参加者通过交纳入门费或以认购商品(含服务)的方式取得加入、介绍或发展他人加入的资格,并以此获取回报的;三是先参加者从发展的下线成员所交纳的费用中获取收益,且收益数额由其加入所谓先后顺序决定的;四是组织者的收益主要来自参加者交纳的入门费或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的费用的;五是组织者利用后参加者所交付的部分费用支付先参加者的报酬维持运作的;六是其他打着“双赢制”、“电脑排网”、“框架营销”等旗号,或假借“专卖”、“代理”、“网络营销”、“特许加盟”等名义,或采取会员卡、储蓄卡、彩票、职业培训等手段发展人员、组织网络从事传销和变相传销活动的。(来源:《汕头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