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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有了“资格管理”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02日10:20 今晚报

  本报北京电(记者刘杰)记者从中国电视艺术家协会了解到,最新制定的《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资格管理暂行规定》从昨天起正式生效,这也意味着此前实施两年之久的《播音员主持人持证上岗规定》废止。

  新的管理规定,最引人注目的是规定四种不予办理注册手续的条款,其中“品行不端、声誉较差”这种属于个人道德范畴的内容也成为考核主持人的一条。从规定生效之日起,国内5万名主持人开始面临新的考核。

  中国电视艺术家协会主持人专业委员会副会长俞虹博士透露,除此之外,从7月初开始,国家广电总局还着手制定《播音员主持人职业道德准则》,以进一步加强对主持人的管理,但生活道德毕竟属于个人隐私范畴,主管部门如何考核呢?俞虹认为很多条例都是在实施过程中不断补充的,但从主持人目前的状况来看,严格管理是很有必要的。这一条款是否涉嫌侵犯主持人的个人隐私呢?俞虹认为不会,“公众人物本身隐私就受到限制,他(她)在享受普通人无法得到的权利的同时,也应该失掉一些东西。而且虽然同是公众人物,但和明星不一样,主持人还是传媒人、信息传播者,要求应该更为严格”。

  新的主持人管理规定中的道德规范不由让人联想起最近涉及到的一些著名主持人的负面消息,仅仅有过硬的专业水平看来还是不够的,道德规范只是一种被动的管理,更重要的还得靠主持人自己提高自身的道德修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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