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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煤运输船舶优先进出港口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02日13:56 信息时报

  本报讯(记者幸琦昕实习生田桂丹通讯员许凡) 由于电力需求旺盛及运力不足,广东省今年出现了燃煤供应持续紧张的局面。为确保电煤水运航运通畅,广东海事局将在全省辖区落实八项措施,如电煤运输船舶优先通行等。这是记者昨天从“电煤水路运输保障工作座谈会”上获悉的。

  通航措施包括以下内容:在确保通航安全情况下,电煤运输船舶“优先通行”,必要时为吃水受限的电煤运输船舶组织清道护航;建立电煤运输船舶进出港口签证“绿色通道”,优先办理船舶进出港签证;广州、湛江船舶交通管理中心优先为电煤运输船提供交通组织、安全监控等服务;对电煤运输船舶的海事业务实行“一次登轮、集中办理”,对已提交计划的电煤运输船舶,采取一次登轮的方式办理安全检查、残油审批、排放压载水”等海事业务;电煤运输船舶安全检查6个月内不重复;对于安检中发现的缺陷,在保证船舶适航能力的情况下,允许船舶边开航边纠正,尽可能避免延误船期;对涉嫌违章或发生海事的进口电煤运输船舶,可允许先行卸货再接受处理。

  此外,广东海事局还开通电煤运输船舶安全保障热线电话020-34298892-378、379,传真020-34298277。(来源:信息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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