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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提醒:对症住院可有效减轻医保患者个人负担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02日14:54 新华网

  新华网天津8月2日电(黄助、赵学甄)天津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有关专家提醒医保患者,正确选择医院级别和住院就医模式,可有效减轻个人负担。不同级别医院次均住院费相差近两倍。

  天津市医保患者到低级别的定点医院就医,可少付起付线金额。医保政策规定:在一个医疗年度内,第一次住院的医保基金起付标准分别为:三级医院(包括综合和专科医院)1500元,二级医院1100元,一级医院800元;二次及二次以上住院的起付标准分别为:三级医院450元,二级医院300元,一级医院270元。因此,医保患者患病时,不要一味地、不分病情轻重地往三级医院跑,有的疾病可在一二级医院住院治的,就别到三级医院治疗,因在三级医院住院治疗时,医保基金起付标准高。

  专家建议医保患者患重病、大病及需要手术治疗的和疑难杂症需要确诊的,一般应首选三级医院,病情不是十分严重的可选择二级医院。如果仅仅是恢复和康复期的以及已确诊慢性病的医保患者以选择一级医院为宜。另外,在三级医院已手术完毕脱离危险期进入恢复和康复期的情况下,也可选择转诊、转院至二级或一级医院进行后续治疗。

  天津市规定医保患者在一个医疗年度内,住院最长不得超过90天,超过90天要按第二次(或二次以上)住院再缴纳一次起付线金额。有的医保患者不管自己是否需要再住院,为了享受这一次住院90天的医疗期政策,而不计后果随意延长住院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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