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道上发生交通事故如何索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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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03日00:50 大江网-江西日报 |
编辑同志: 近日,我在乡村道路上被骑摩托车的邻村张某撞倒在地,当时我感到左小腿麻木,就用手机报了案。可公安干警勘察完现场后告诉我,这是道路外的交通事故,不属他们处理。后来我经医生诊断为左小腿粉碎性骨折,住院33天,花去医疗费用3700余元,而张某只付了1000元就不肯再付医药费了。出院后,我要求张某赔偿医药费,没想到,在本村村委会与张某所在的村委会协调下无果,公安机关又说此事不属于他们处理。请问,我该怎么办? 读者 范小燕 范小燕读者: 就你所提的问题答复如下:我国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在给山西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关于道路外交通事故主管与处理问题的答复》中规定:“凡属《道路交通管理条例》所称道路范围以外‘乡(镇)村自行修建的道路和自然通车形成的道路’以及‘住宅楼群道路,机关团体单位内部道路,厂矿企业的专用道路上发生的车辆事故’,由于不属于道路交通管理的范围,公安机关只能应单位要求比照有关道路交通法规配合单位处理。”根据这一规定,你在乡村道路上发生的交通事故,应属道路外的交通事故,不属公安机关主管。但你可寻求以下几种办法解决你和张某之间的问题: 一、你可自行与张某协商解决。二、可请求村委会邀请已参加勘察现场的公安干警到场,比照有关道路交通法规配合村委会进行处理。三、如果上述两种途径都无法达成协议或虽然达成了协议,但对方拒不履行协议时,你可以以损害赔偿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通过诉讼解决你们的问题。 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法院 叶和礼 (大江网-江西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