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丰不欠农民“一分钱” 上高全面实行“五统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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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03日01:32 大江网-江西日报 |
大江网讯[江西日报] 李剑为、黄德平报道:粮食收购市场放开后,如何营造一个公平、统一、竞争、有序的夏粮收购环境,规范粮食收购者的经营行为,上高县的做法是,全县夏粮收购实行“五统一”。 一是统一挂牌收购。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及其他经济组织,无论是坐站坐厂收购,还是下乡收购,都必须凭收购资格许可证、企业登记证挂牌收购,并向售粮农户公示收购企业名称、收购价格、质量标准和等级粮样;二是统一收购凭证。粮食收购必须使用由国税局监制、县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统一印制的粮食收购凭证,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使用或使用自己制作的收购凭证,更不得拒绝向售粮农户开具凭证;三是统一执行国家粮食收购质量标准。粮食收购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粮食收购质量标准,论质论价,不得损害农民利益;四是统一使用经检验合格的计量衡器。一律使用经县质量监督部门检验合格的磅秤,不准使用未经检验的或检验不合格的磅秤以及其他衡器;五是统一建立粮食经营台账。粮食收购者必须按照县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要求,统一建立粮食购、销、调、存台账,准确、及时、全面地向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上报经营报表、收购进度,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报、瞒报、漏报、迟报。 (大江网-江西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