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开领“少生奖” 计生政策:用“甜头”代“棒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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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03日03:39 青岛新闻网 |
早报讯“在我国实行了30多年的‘处罚多生’的计划生育政策,将被‘奖励少生’替代。”昨日,央视一则消息在读者中引起了强烈反响:这是不是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大变革?如何奖励少生?多生者是否能免于处罚?青岛如何落实国家政策?记者就以上问题采访了市计生委宣传处处长王伟。 胶南近千人领到“少生奖” “从6月3日开始,我市就在胶南试行‘奖励少生’的政策了,符合条件的少生者,每年可获奖金600元。”王伟介绍,7月12日,胶南市945名村民领到了首批“半年奖”300元。 这批人符合以下条件:本人及配偶均为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1973年至2001年期间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现有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年满60周岁。 改变重罚内容我市未接通知 王伟介绍,今年年底,胶南将有第二批人领到“少生奖金”,奖励政策明年在全市推广。 在奖励少生的同时,是否减轻对多生的处罚呢?王伟称,目前我市还没有接到相关通知,对不符合《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多生的公民,仍将按《条例》严惩:多生者,由县级计划生育部门以所在地的县级政府上一年度统计公报公布的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基数,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收入水平和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情节,按照男女双方各自的子女数分别计征社会抚养费;对未婚先生者,应当自生育之日起60天内补办结婚登记手续,否则也要按照规定收取社会抚养费。(记者汤志良) 国家人口计生委办公室: “罚变奖”是个大动作 昨日下午,记者拨通了国家人口计生委办公室的电话,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国家人口计生委”)接受了记者的采访。 30年少生3亿人 记者:你好,我是《青岛早报》的记者,我从央视上看到了一则关于“奖励少生”取代“处罚多生”的消息,想了解一下具体政策内容。 国家人口计生委:《中国青年报》和中央电视台都报道了这个消息,基本内容也就那些,你看看他们的报道吧! 记者:这项规定是不是我国政府比较重大的一项举措?为什么要出台这个规定? 国家人口计生委:上世纪70年代起,我国主要依靠行政手段强推计划生育,有效地遏制了人口的过快增长,30多年全国少出生3亿多人,但强制措施也带来了不少负面影响,如人口性别比偏高、一些计划生育家庭贫困等,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因此,在国家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财政部等部委的建议下,国务院决定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支持(各负担50%),实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扶助金具体发放金额由各地根据地方财力自定,一直发放到扶助对象亡故为止。 五省十市先试行 记者:我们青岛的部分地区已经开始奖励少生了,但还没有取消超生重罚,这是不是与国家规定不符? 国家人口计生委:根据部署,我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试点工作自今年起在四川、云南、甘肃、青海、重庆西部5个省(市)和河北、山西、黑龙江、吉林、江西、安徽、河南、湖南、湖北9个中部省份的9个市(地、州)以及贵州省遵义市进行。此前,部分省份也已经启动了试点工作,并将部分奖励扶助金发放到农民手中,你们青岛就属于这一部分。 新政策更尊重人权 记者:请问,这是否说明我国计划生育政策更加尊重人权了?国家人口计生委:应该是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