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关键是决策过程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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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03日08:34 新京报 |
《新京报》7月31日发表题为《让公众更多参与个税改革》的社论,笔者深有同感。联想到前几天中央书记处书记、全国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长何勇关于政务公开的表态,笔者认为,个税改革应当纳入政务公开的范围,个税改革的方案和整个过程都应当向社会公开,并广泛征询社会公众的意见,让纳税人都能够参与个税改革的过程。 其实,政务公开绝不是简单地将政府部门已经决定的政策和文件向公众公开,仅仅把“结果”告知公众。政务公开更大程度上是要求政府部门的决策过程公开,开放决策过程,并最大限度地吸收公众参与。政务公开一个重要的目的是防止公务人员专断。我们的国家是社会主义国家,是由“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人民是国家权力的主体,是国家权力的“所有者”。除了选出人民代表“代议”之外,公民参与公共政策的决策过程也是参与国家事务、行使权力的重要形式。 长期以来,一些政府部门还不习惯或者不适应公开决策过程,特别是一些与公众个人利益直接相关的政策。他们总是害怕过早公开引起所谓的“矛盾”,不愿意开放决策过程,因此自觉或不自觉地为决策过程笼罩一层“神秘色彩”。只有到最后决策结果出来了,才愿意“政务公开”。很多时候,政务公开的目的也就只剩下“遵照执行”了。 关于政府的神秘色彩,列宁早就批驳过,他指出:“这个政权对大家都是公开的,它当着群众的面办理一切事情……丝毫没有什么隐私和秘密”。马克思也认为,官僚主义的神秘性正是腐败和无能的根源。只有实现了真正的公民参与,实现了公民权和政府权力的相互监督之后,才能有效地防止权力的腐败和公职人员的专断。 为了避免相关部门和公职人员的专断,个税改革包括其他大部分的改革理应公开、透明,让改革的过程成为开放的民主决策和政务公开过程。让公众参与国家制度变革,既是政务公开的要求,更是社会主义民主应有之义。 孙建(北京学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