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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听证方案可能都不采用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03日08:49 南方日报

  市物价局长沈志超表示管道气价格不会涨太多

  三个听证方案可能都不采用

  本报讯(记者/谭亦芳)就市民关注的管道煤气价格调整问题,昨天,市物价局局长沈志超表示,广州市管道煤气价格不会涨太高,听证的3个方案可能都不会采用,价格调整方案根据听证会代表意见修改后将报市政府审批,方案批准后执行。

  据了解,现行的管道煤气价格是市物价局1995年批准审定,每立方米气价(含增值税)为:居民用户2.2元、非商业用户2.6元、商业用户3.2元。市煤气公司提出了三套调价方案,居民用户、非商业用户和商业用户用气价格的涨价幅度均为每立方米0.35、0.45元、0.5元。在7月20日的广州市管道煤气听证会上,赞成第一、第二方案的代表较多,也有政协委员、专家代表认为三种方案都不合理,并提出了建议煤气每立方米涨0.1元合适。

  昨天,沈志超表示,管道煤气价格调整方案根据听证会代表意见修改后将报市政府审批,有可能听证的三种方案都不采纳,但价格肯定不会涨太高,具体方案要待市政府批准后公布执行。

  广州油制管道气与省内其它城市的管道气比较,民用气的价格相对偏低。据了解,我省深圳、东莞、汕头、惠州、佛山、中山等城市的管道气是使用液化石油气,其热值为26000大卡/立方米,广州的管道气是油制气,其热值为6500大卡/立方米。这就相当于广州市管道气用户用4立方米的管道气,等同于我省其它城市的管道气用户用1立方米管道气。如果将广州油制气现行民用户2.2元/立方米的价格,折算成热值为26000大卡/立方米的价格,则应该为8.8元/立方米。而广东省其他城市同等热值的居民用户管道煤气价格分别是深圳10.9元、东莞夏季11元(冬季12元),汕头、惠州、佛山、中山等均在10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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