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技师补贴 每月二百三百7月起参照中高级职称人员标准领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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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03日08:52 南方日报 |
本报讯(记者/唐梦 通讯员/文元)近日,记者了解到,佛山市政府近日发文,从今年7月起,对国有、集体企业的退休技师、高级技师发放职级补贴,其标准参照中、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级进行补贴,符合条件的退休技师每人每月可获200元到300元的补贴。 据市劳动与保障局负责人介绍,去年11月,佛山市委、市政府下发了《关于给企业退休干部和专业技术人员发放职级补贴的通知》(佛府函[2003]98号),使该市企业退休干部和专业技术人员的生活待遇普遍有了提高。但是,由于种种原因,部分市、区属国有、集体企业技术工人中的高技能人才退休待遇相对偏低。 今年6月,佛山市劳动保障局和市人事局联合向市政府行文请示,要求对全市国有、集体企业技术工人中退休的技师、高级技师参照佛府函[2003]98号文的规定发放生活补贴。市政府于近日正式下文批复,同意对全市国有、集体企业的退休技师、高级技师发放职级补贴,补贴标准参照中、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的标准执行,即技师200元/月,高级技师300元/月。 按照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在职业培训工作中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若干意见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31号)第2条第9款的规定、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劳社[2000]277号)第14条的规定,受聘在相应技术岗位上的高级技师(1级)、技师(2级)、高级工(3级)、中级工(4级)可分别享受本单位高级工程师、工程师、助理工程师、技术员同等福利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