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机构可参与评价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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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03日09:19 南方都市报 |
政府绩效评估体系33项指标初步面世 社会机构可参与评价政府 本报讯 (新京报记者申剑丽)在我国,对政府履责情况、行政效率等绩效的评价,有望通过专门的指标体系进行量化评价。 日前,人事部《中国政府绩效评估研究》课题组初步结题,开始原课题的具体实施研究。 课题组负责人表示,今后一年半到两年内,有望推出绩效评估的细化标准。届时对政府的多指标量化评价有望在我国试点实施。 中国人事科学研究院《中国政府绩效评估研究》课题组副组长何凤秋说,指标来源主要是专家学者的研究、多方搜集。评估前提首先是确定政府应该做什么,再对应看政府职责履行情况。指标分为三个层次,包括职能指标、影响指标和潜力指标。 她指出,该课题区别于对政府领导班子干部个人的组织考核,绩效评价重点在于各级政府的总体、宏观运行评价;虽然前者部分包含在后者里,但不能将二者混淆。 何凤秋说,评价主体包括学术机构、社会中介组织和公民,也包括政府本身的评价;数据收集源于官方统计、社情民意等渠道。她同时指出,今后的评价将区别于以往官方定标准、官方评价的模式,以其他社会机构包括民间评议为主。 中央党校政法研究室研究员刘素华指出,社会机构和普通民众参与监督,肯定会增强政府行为的科学性。群众参与评估,对政务的判断就会比较客观,对官员心理、思想上形成一定压力,从而有利于官员履责、服务意识的提高。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副教授徐湘林指出,指标给参照性的就可以,应防止过于细致,过度量化而缚住手脚。 政府绩效 (图表略,详见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