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置税新标未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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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03日09:28 湖南在线-三湘都市报 |
本报8月2日讯(实习生 彭晶记者刘晗)国家税务总局最近调整了4万种车型最低计税价格,要求从8月1日起正式执行,但记者从长沙多家汽车销售服务公司获悉,最低计税价格没有真正落实,现在购置税仍沿用以前的标准,消费者并未立即享受到政策的好处。 湖南蓝天汽车销售部一位女士表示,还不知道购置税已有新标准,也未收到相关文件,现在使用的仍是今年4月的购置税标准。而湖南力天伟博汽车销售服务公司的郝先生称,“我也是从媒体上知道1号开始实行购置税新标准的。”郝先生还表示,汽车市场可能暂时不会调整购置税标准,如果调整也只是针对部分车型。湖南华洋汽车贸易有限公司的销售顾问陈先生透露,相较于汽车价格的大幅下降,购置税的下调可谓是“小头中的小头”,一些低档汽车的购置税只下降了几百元,消费者也尝不到什么“甜头”。 一些业内人士称,即使汽车价格下降了,消费者在购置税上也不一定得“便宜”。购置税计算公式为:购置税=车款/11.7,其中的车款不一定就是市场“成交价”。长沙市内所有的汽车计税价格在交警大队和车管所都有登记,这个登记价格被业内人士俗称为“光盘价”。如果“成交价”低于“光盘价”,则按照“光盘价”计算购置税。而“光盘价”3个月才调整一次,目前刚刚调整。如舒适型捷达现售价10.78万,豪华型为11.78万,按8.5%的税率计算,购置税约为9200元和1万元,但实际上它们的购置税均为1.02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