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库区垃圾处置费征收办法出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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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03日09:41 人民网-人民日报 |
本报重庆8月2日电 记者范伟国报道:三峡库区环境保护和治理的又一有力措施———《重庆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费征收管理办法》昨日起开始实施。 重庆市这次实施的生活垃圾处置费收费标准,分为主城区与其它区县两部分。对主城区居民,每户按8元钱一个月收取。属暂住人口的,每人每月2元。对在主城区的企事业单位,亦按每人每月2元标准收取。对公共营业场所的经营面积,每平方米每月按0.40—0.55元收费。对集市、餐饮、宾馆等单位按生活垃圾量每吨110元收取。其他区县的收费,按不低于主城区标准的80%收取。 《人民日报》 (2004年08月03日 第六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