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子”不能打向外资(华东时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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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03日10:07 人民网-华东新闻 |
郝洪 如果今天仍以优惠政策来引导外资向中西部流动,有可能给出一个错误信号,使该地区把引进外资的努力做在“以政策和资源换资金”上。而无论从地区利益还是国家利益而言,这都不是中西部发展的最好途径 最近,中西部之间发展差距问题再次引起经济学界关注。 一种说法是,随着我国吸引外资步伐的加快,地区间经济发展的差距也越来越大。在华外资分布不平衡造成我国各区域产业结构、技术来源和经济增长能力的不平衡。并在区域工业发展、外贸出口、人力资源积累、技术发展上,扩大了东西部的发展差距。 有专家建议,坚持引导外资走向,对外商投资予以分行业、分地区的限制或优惠。也就是说,在吸引外资上,政策应多向中西部地区倾斜。 讨论这个建议之前,有必要先讨论一下“东西部地区间经济发展差距”与“外资分布地区间不平衡”这两者之间的因果。 不错,东部沿海的发展得益于政策扶持。上世纪80年代初,我国制定了让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裕起来,最终达到共同富裕的经济政策。让哪一部分人、哪一地区先富起来呢?东部还是中西部?答案显而易见。东南沿海地区具有良好的经济基础、区位条件和城市群、高素质科技人才集中等条件,具有先富起来的客观优势,“优先发展”的重担自然落在东部。 可见,东西部差距的客观存在,决定了经济战略的选择。从经济发展规律来讲,即使当初国家实行东西部同步发展的策略,外资仍然会优先选择东部而非中西部。在“东西部地区间经济发展差距”与“外资分布地区间不平衡”两者间,前者是因,后者才是果。 而经过20多年开放发展,今日选择投资中国的外资企业已不像当初仅被优惠的税收政策、地价和廉价劳动力所吸引。他们更多地从全球战略角度、从市场角度来考虑投资中国的行为。因此,他们更看重一个地区的综合竞争力。 东部与中西部经济发展不平衡的确是我国经济发展必须解决的迫切问题,但这个“板子”不能打在外资企业身上,我理解应是平衡地区经济的制度缺失。这个制度就是“国家补偿制度”。20多年前“让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最终达到共同富裕”政策里的“共同富裕”,并不意味着在东部沿海地区富裕之后,中西部就得踩着东部的“发展足印”亦步亦趋。不同区域有不同的地域特征和经济发展条件,“共同富裕”应该包含这样的意思,即富裕起来的东部地区,通过一定的“补偿机制”,带动中西部地区均衡发展,使国家经济在地区结构、产业结构上达到平衡。 关于“补偿制度”,今年4月,在江苏昆山举行的中国市县可持续发展高层论坛上,国务院参事、中国科学院可持续发展战略组组长牛文元曾有过论述:从宏观层面而言,建立健全国家补偿制度,是解开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这一矛盾的一把“钥匙”。“补偿制度”包括产业补偿、生态补偿、社会补偿等。比如产业补偿,可以借助税收杠杆,促使附加值高的东部地区的源尾产业拿出一部分补偿中西部地区源头产业。通过补偿机制,减少产业间的落差,平衡产业的发展。 如果今天我们仍以优惠政策来引导外资向中西部流动,就可能给该地区一个错误信号,把引进外资的努力做在“以政策和资源换资金”上。而无论从地区利益还是国家利益而言,“以政策和资源换资金”均非中西部发展的最好途径。 《华东新闻》 (2004年08月03日 第二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