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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旗号”与“招摇撞骗”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03日10:36 中国新闻网

  据新华社8月1日消息,上海市纪委、监察委近日出台规定,严禁一切“打着领导旗号办事”的行为,严防和打击冒充领导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行径。

  同时,还明确提出了“约法三章”:各地各部门发现有“打着领导旗号办事”的,要一律不见、不理、不办;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打着领导旗号办事”的,立即向纪检监察组织报告,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逐级上报,核实情况后,向同级党委和上级纪检监察组织报告查处结果;单位和个人明知上述行为而不加拒绝并造成严重影响的,必须责令纠正,纪检监察组织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近年来,一些自称是领导亲属或身边工作人员的人,打着领导“旗号”四处招摇撞骗的现象,在一些地方时有发生。小至索要财物、承包工程项目、推销产品,大至推荐干部、跑官要官、在干部任免上指手画脚,不仅滋生了钱权交易等腐败问题,而且严重干扰了各级党政部门的正常工作。

  “打着领导旗号办事”的人,有的是冒充领导干部家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骗子,有的是确有其人。事实上,正因为少数领导干部的家属及身边工作人员常常“打着领导旗号办事”,而且每每能够将事情办成,所以社会上的一些骗子才会冒充他们去四处招摇撞骗。

  笔者认为,要从根本上遏制“打着领导旗号办事”现象,关键还在于领导干部自身要正确对待手中的权力,并管好家属及身边的人。

  其一,一些领导干部的“旗号”之所以有很大的“威力”而经常被人利用,是因为他们手里的权力太大,且不能严格依法行政,不按制度办事,常常擅权或越权。如果领导干部经常滥用手中的权力,那么上行下效,这种滥用的权力就可能“延伸”到家属及身边工作人员手中;

  其二,少数领导干部对家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要求不严,甚至怂恿、默许他们打着自己的“旗号”办私事、谋私利,以为自己没有出面,便落得无责一身轻。

  在笔者看来,除了要追究乱打“旗号”者的责任、追究“办事”者的责任外,还要追究领导干部的责任———即便领导干部没有怂恿、默许,也要追究他们失察之责、管理不严之责。

  惟有如此,才有望根除“打着领导旗号办事”这一恶疾。(稿件来源:工人日报 作者:晏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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