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追踪)“加德士”爆燃事故属四级重大事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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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03日10:58 大华网 |
本报讯(记者杜丽玲)针对加德士海洋能源有限公司气库丙烷区竖井爆燃事故,市建设局昨天发出情况通报,要求各有关单位、企业要吸取事故教训,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 据了解,加德士气库丙烷区竖井爆燃事故属四级重大事故,目前事故原因还在进一步调查中。事故发生后,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市建设局已发出《责令暂时停产通知书》,责令该公司气库丙烷区暂时停产,待事故原因查明、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后,经市建设局组织燃气专家审查通过后方可恢复生产;要求该企业要于8月6日前组织对整个库区进行全面检查,防范类似事故发生。 通报指出,此次事故的发生,说明该企业在安全生产方面存在漏洞,管理上还存在薄弱环节,操作程序和操作规程还需进一步规范完善,安全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为吸取此次事故的教训,切实加强我市燃气安全管理工作,通报要求各区县建设局结合燃气市场综合整治工作,继续开展对辖区内的液化石油气销售点,特别是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的无证销售点进行“地毯式”大检查;要继续加强对燃气储配站的监管,凡给未检或报废瓶充气的储配站,一经发现将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市直各燃气企业要立即开展对所属燃气储配站和销售点的安全检查,把安全检查工作制度化;要配备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开展各种形式的专业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严格实行持证上岗制度。(来源:《汕头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