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范学校乱收费 辽宁出台“教育治乱第一规定”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03日11:30 法制日报 |
辽宁出台“教育治乱第一规定” 本报沈阳8月2日电(记者霍仕明)记者今日获悉,辽宁省出台了《关于教育乱收费行为党纪政纪处分的规定》。这一将于今年9月1日开始实施的,被称为“辽宁省教育治乱第一规定”的文件主要内容是对领导干部违规耍特权、巧立名目乱收费的行为设定了明确的处分细则。 这一规定严令:有未经批准,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小学初中违反“一费制”规定收费;高等院校搞“双轨”收费等行为且情节严重的,将对直接责任人和负主要领导责任的人员给予行政撤职处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