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公务员“下海” 5年内可申请回原单位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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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03日11:44 贵州日报 |
辽宁将进一步创新党政干部选拔任用机制,鼓励机关懂经营、会管理的干部辞职领办和创办企业。 辽宁省制定了《2004—2010年辽宁省人才队伍建设规划》,辽宁将根据振兴辽宁老工业基地的实际需要,进一步完善用人机制和有关政策,鼓励机关干部辞职领办或创办企业。同时,辽宁还为有志“下海”的机关干部系上“安全带”,即辞职领办或创办企业的机关干部,在离开机关5年内如果本人申请,可在单位同意且有编制的情况下,继续回原单位工作。 作者: 来源:贵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