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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海淀检察院一项调查表明 未成年人犯罪半数上网诱发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03日15:26 大华网-特区青年报

  据《北京青年报》记者李罡通讯员郭毅涛张翼报道记者7月24日从北京海淀检察院获悉:该院近期对海淀看守所在押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调查发现:73名有上网经历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中,39人承认自己走上违法犯罪道路因上网引起或与上网有关,占53.4%。

  16岁少女

  暗算“一夜情”网友

  16岁女孩李娜是内蒙古人。来北京找工作失败后,李娜走进了一家网吧。没想到这次上网的经历改变了李娜的一生。原来在网吧李娜登录了一个“一夜情”的聊天室,BBS上所贴的都是低级、庸俗充满挑逗的帖子,有的人甚至是在谈论卖淫的价钱。一阵脸红心跳之后,李娜心想这些上网的人肯定都品行不端,不如抢他们的钱,以解自己的困境。恰好在这时,一名男网友主动提出要约李娜见面,于是李娜花言巧语地与网友约好晚上10点在某公园见面,随后她找来自己的老乡王某,向王某说明了抢劫的意图和计划。晚上当李娜与男网友在公园的隐蔽处见面后,王某突然跳出,讹诈说男网友要强奸李娜,两人对男网友拳打脚踢并搜身,抢走现金200余元和手机一部,二人在逃跑途中被巡警抓获。

  高额上网费

  成未成年人犯罪诱因

  据调查,73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中,58人承认上网成“瘾”,其中10人表示除了学校、家庭,网吧就是第三生活场所。蒋南、王虎经常不分昼夜上网,连续一周吃住在网吧。73名被调查者中,32人月均上网费在200元以上,其中10人月均上网费高达500元,对于未成年人来说,如此高额的花费,是诱发财产性犯罪的原因之一。此外73名被调查者中,上网的内容绝大多数是玩暴力游戏、上网聊天和浏览色情网站。

  检察官认为

  网上暴力色情易误导青少年

  检察官们认为:网络游戏、网络聊天过程中,虚拟的人物可以不受法律和道德的规范,未成年人的心理随意性被无限放大。在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发生矛盾时他们往往难以协调,这种状况如果得不到及时纠正和引导,就有可能导致未成年人为了满足自我需要而不择手段地侵犯他人的利益。此外,网络游戏中的暴力文化对未成年人影响尤为深刻。枪战、暗杀、绑架、武功打斗、帮派行会、有组织犯罪等,都会对缺乏自我控制能力的青少年产生误导,使他们在现实中做出各种暴力行为,导致暴力犯罪。网站中的色情内容,更是对喜欢模仿的青少年产生直接的不良影响。

  (文中未成年人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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