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明确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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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03日15:43 新华网 |
新华网北京8月3日电(记者齐中熙)政府非税收入是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财政部近日明确了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具体范围,并强调要加强管理,推进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工作规范化、法制化。 财政部近日发布的《关于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通知》明确,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范围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彩票公益金、罚没收入、以政府名义接受的捐赠收入、主管部门集中收入以及政府财政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等。 财政部有关负责人指出,政府非税收入应当在依法筹集的基础上,努力挖掘收入潜力,实行分类规范管理。一是从严审批管理收费基金,合理控制收费基金规模;二是完善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管理政策,防止国有资源(资产)收入流失;三是加强国有资本经营收益管理,维护国有资本权益;四是加强彩票公益金管理,提高彩票公益金使用效益;五是规范其他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确保政府非税收入应收尽收。 这位负责人要求,要进一步完善政府非税收入分成管理政策,深化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改革,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票据管理。同时,要强化政府非税收入预算管理,将政府非税收入分步纳入财政预算,通过编制综合财政预算,统筹安排政府税收与非税收入。此外,要健全政府非税收入监督检查机制,加快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法制建设步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