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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娱乐场所禁毒不力 相关责任人将被解退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03日16:19 新华网

  新华网乌鲁木齐8月3日电(柳青、戴万军)新疆将建立娱乐场所禁毒管理追究制,如果娱乐场所持续存在吸贩毒违法犯罪活动,辖区民警及主管单位和禁毒部门都要受到相应的处分,情节严重的,将被公安部门解退。娱乐场所禁毒管理追究制规定,对娱乐场所内持续存在聚众吸贩毒违法犯罪活动不积极查处、不报告的,要给所在辖区民警警告处分。3个月以上,上述问题两次受到警告处分的,辖区民警要予以辞退。对半年内辖区3个以上娱乐场所发生持续吸毒违法犯罪活动的主管单位和禁毒部门直接责任人,予以行政记过处分;一年内,因以上问题受到两次行政记过处分的主管单位、禁毒部门责任人,给予撤职处分。

  此外,对群众举报、上级通报娱乐场所内毒品违法犯罪活动不调查、核实和处理,负有直接责任的民警和主管单位、禁毒部门负责人,以及参与或变相参与娱乐场所内毒品违法犯罪活动和为娱乐场所提供保护、通风报信等的民警,要予以解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禁毒处说,建立娱乐场所禁毒管理责任追究制,能加大对娱乐场所吸贩毒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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