厕所管道紧挨业主窗户(组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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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03日21:40 法制晚报 | ||||
杨先生告诉记者,1997年,他们家所在的地方拆迁改造,杨先生花7万元购买了北京敬远房地产公司的一套回迁安置房。 2002年2月,杨先生一家搬进新房。杨先生说刚搬来的时候没有发觉有腥臭味,因为正值冬季,很少开窗户。后来天气转暖了,经常开窗通风,这时杨先生才发现卧室里总有股腥臭味,经过多方了解才知道,原来他们房间下面垂直一溜儿都是厕所,排气管道就支在自己的窗下。 杨先生说一年当中夏天的时候味儿最大,屋里根本待不住人。晚上睡不着,早晨被呛醒,他和妻子经常睡在客厅里。 2003年4月,杨先生找到物业,要求解决异味问题。物业负责人称,情况需要反映给北京敬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如果敬远公司拨来款项,物业才能去解决。 事情一直拖到去年7月,物业终于派人在厕所排气管道上支了块板子,但是异味问题并没有缓解。杨先生又开始找物业,物业表示他们受敬远公司委托管理,如果再有问题就得找敬远公司。 敬远公司物业部的王经理则让杨先生回家等答复。时间转眼到了今年2月,敬远公司委托物业部派人来解决,方法是再加一块板子。杨先生非常气愤,当场拒绝了:“这个地方是个死角,气味儿散不出去,板子根本挡不住味儿。” 杨先生说,此后物业就没再管这事。无奈,杨先生决定到法院讨回公道,2004年7月27日,西城法院受理了此案。 从杨先生家出来,记者直奔敬远公司物业部门。方经理称,公司决定把管子改造一下,引到别的地方去,然后再多加几块板儿,相当于增加一个墙体挡住从窗户飘出的味儿,预计今年9月底将改造完成。 记者就此事多次致电北京敬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方均以部门经理不在为由,拒绝接受采访。 律师看台 作为开发商,在楼房设施的设计管理上,应充分考虑住户的实际利益,以不影响居民生活为底线。本案例中,很显然开发商没有做到这一点。作为业主,因为没有享受到应有的权利,可以依据“合同法”的相关条款,起诉房地产公司。 沈腾律师 class=B14 colspan=3> 作者:王婷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