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山东查处诱骗青少年参与非法传销案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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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04日07:31 人民网-人民日报 |
本报北京8月3日讯 记者李丽辉从国家工商总局获悉:今年上半年,重庆、山东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与公安部门密切配合,严厉查处诱骗青少年参与非法传销案件,并积极解救被骗的青少年。 今年3月,重庆市工商、公安等部门发现,去年10月以来,传销组织打着所谓“欧丽曼(香港)亚太有限公司”的幌子,在重庆市渝北区传销“欧丽曼”化妆品。传销组织者以高额回报为诱饵邀人入伙,再通过同学之间、朋友之间、亲属之间发展下线,形成多层次传销网络。传销人员中,80%是在校或刚毕业的大学生,分别来自湖北、河南、江西、山东、云南、四川、河北等地院校。 根据举报,工商、公安执法人员迅速捣毁了位于渝北区龙昌街的一个传销窝点,解救出53名参与传销的湖北院校学生。随后,重庆市工商机关与市、区公安等部门联合行动开展拉网式清查。共捣毁传销窝点143个,审查涉嫌传销人员456人,抓获传销组织者5人,暂扣传销款38万余元。 今年6月,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迅速采取行动,查获了山东泰安的一个传销日本“爱博美娜”化妆品的非法组织。该组织以诱骗青少年为主,对其进行精神和暴力双重控制,每骗到一个新成员,团伙头目就收掉其身上的手机、财物和身份证件,派人跟踪和监视,限制人身自由。然后鼓动其加入或向家里骗钱加入,逼迫其发展下线,继续诱骗朋友、同学加入。具体做法是:每人须缴纳2900元购买一套所谓的“化妆品”,取得加入资格并可发展他人加入,每发展一个下线可得300元的“奖励”,这实际上就是“拉人头”诈骗。 山东省现已捣毁传销窝点2个,解救被骗人员10余名,将5名传销骨干分子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目前,山东省工商、公安机关进一步深挖线索,抓捕头目,扩大战果,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人民日报》 (2004年08月04日 第六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