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拔干部须经哪些“群众”提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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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04日08:24 中国青年报 |
8月3日《中国青年报》报道,近日,四川省市(州)组织部长会议部署工作重点:在全省各级干部选拔工作中把提名权交给群众。对于那些没有经过民主推荐的干部,以及民主推荐中没有得到多数群众公认的干部,一律不得提名为考察对象。 群众提名选拔干部,使四川省刚刚实施的“两推一陈述”工作又得到了进一步的完善和发展。诚然,它是干部选拔工作由封闭式向开放式的转变。然而,笔者还是想问:选拔干部到底须经哪些群众推荐?换言之,就是在选拔干部时到底哪些群众有资格去提名? 如同几天前发生在成都的“千人测评竟无一百姓”事件一样,这次提名选拔干部的“群众”角色是否仍由各级大大小小的官员扮演呢?笔者不得而知。但有关方面是这样对“首次推荐”进行定义的:“首次民主推荐是根据职位需求,在所在单位符合条件的人选中进行广泛民主推荐。”恕笔者学识浅陋,断难理解这句话的意思,我只明白如果政府要推出一个候选人,那么,他就必须进行“广泛”的民主推荐,但是,这个“广泛”又该如何定义呢?是在政府内部进行“广泛”推荐,还是拿到社会上让所有的老百姓共同参与民主推荐? 并不是笔者吹毛求疵,实在是因为“广泛”一词的定义涉及人民群众是否能够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的一种权利,否则,一切拿“群众”做幌子装点门面,暗中却搞“小圈子”、“小动作”的行为将会大行其道。 社会法治的最高信念是什么?就是让所有的人民群众都参与到国家的政治生活中来,让他们充分享受民主的成果。所以,笼统的“群众”概念是无法体现出民主的,机关的“群众”是群众吗?当然是,但没有社会上的老百姓参与,就不能算是一个完整的“群众”概念。 据悉,四川省委组织部即将推出《关于党政领导干部选拔工作中落实群众公认原则的五条规定》,准备用清晰的制度来规范各地的执行。我们期待其中有明确的“群众”概念界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