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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对老烈属老伤残军人老复员军人实行“双保”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04日09:05 新华网

  新华网济南8月4日电(尹洪东、徐健)山东省五莲县高泽村老复员军人商少军,多年来忍受着常年头痛病的折磨,很少到医院治疗。但今年上半年,经过先后五次住院,他的头痛病彻底治愈。他说:“这要感谢政府对于‘三老’看病特殊的‘双保政策’。我上半年住院共花费1.29万元,县里给报销了9948元,个人只负担了个‘零头’。要是以前,根本连想都不敢想。”

  “三老”是指老烈属、老伤残军人、老复员军人。五莲县是革命老区,有“三老”优抚对象1632人,看不起病成了他们最大的生活难题。为此,五莲县探索实施了《“三老”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在每月发放10元定额补助之外,实行“合作医疗保障与优抚医疗保障两条线同步运行”的“双保”政策。

  据五莲县民政局负责同志介绍,“双保”政策主要包括三部分内容:一是组织“三老”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其医疗保险金由财政每人补贴10元,本人负担10元。参保后,门诊医药费报销20%,住院费则根据数额不同报销30%--55%。二是优抚医疗保障,对“三老”的医药费在合作医疗报销后的剩余部分,分1000元以内、1000元--3000元、3000元--5000元、5000元以上四个档次,由民政部门分别再按50%、55%、60%、65%的比例给予报销。三是设立大病救助基金,对“三老”全年住院费经“双保”报销后个人负担仍超过5000元的,给予一次性救助2000元。通过以上措施,“三老”医药费报销比例可达65%--84%。今年上半年,五莲县已为“三老”发放定额医疗补助38万元,有419人次住院进行治疗,医药费总计119.9万元,通过“双保”共报销90.3万元,平均报销比例达75.3%。

  记者从山东省民政厅了解到,五莲县首创的“三老”看病“双保”政策目前已在全省开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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