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妇之夫混进婚介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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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04日09:05 中国宁波网-宁波日报 |
宁波日报讯(记者杨绪忠实习生朱立群)近日,家住海曙区西门街道的楼女士向本报新闻热线反映:“我老公是有妇之夫,婚介所怎么给他做了登记,帮他介绍对象?这个婚介所太不负责任了。” 据楼女士介绍,两个月前,她和老伴因为一点小事发生争吵,后来夫妇俩的关系因此搞得很僵,老头子一气之下就跑到西门口一家婚介所去登记说要找对象,并交了200元介绍费。前两天,他们夫妻已和好了,一听说老伴上婚介所的事,她很生气,就到这家婚介所跟老板理论,要求退钱,对方不肯,说要继续帮她老伴找对象。 日前,记者来到这家婚介所想了解此事是否属实,婚介所的女老板对记者说,主要的责任在于楼女士老公自己,因为他在登记时隐瞒了自己是有妇之夫的事实,等楼女士找上门来时,其老公已接受了婚介所的多次服务,已和好几名女子见过面,因而要退钱是不可能的。记者在这家婚介所发现,应征者的登记内容既没有被认真核实过,婚介所也没有要求登记人出示相关证件,从而使登记人的身份、职业、经济等状况的真实性难以保证。 此后,记者又走访了另外几家婚介所,发现情况大同小异。在被访的婚介所中,一旦记者开口,他们便无一例外地说凭记者的条件,保证能介绍个好对象,而当记者声称忘了带有关证件时,对方便会说,没关系,下次带来就行了,只要填好表、交上钱就万事大吉。 市民政局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我市婚介行业的市场准入的“门槛”相对其他同等城市来说要低些,加上从业人员的自身素质良莠不齐,致使婚介行业确实存在着一些混乱现象。解决这个问题,就要尽快对婚介行业实行职业资格认证制度,并使用统一的婚介服务委托合同书。 |